必测项目(一) 分值20分
800米(女)/1000米(男)跑/游泳
选测项目 分值各10分
第一类
第二类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积极探索体育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的改进。
其中体育平时成绩10分(由初中学校按初一、初二、初三三个学年分别评定,分值分别为3分、3分、4分),运动技能及身体素质现场考试成绩40分(其中必考1项20分,选考2项各10分)。
必测项目(一) 分值20分
800米(女)/1000米(男)跑/游泳
选测项目 分值各10分
第一类
第二类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平台、同时间、同步骤招生。探索集团化学区、多校连片学区招生办法。
完善高中学校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模式。
从2021年起落实优质普通高中不少于招生计划60%的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为抓手,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要求和公平有质量、温暖有希望的办学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坚持优先发展,确保义务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坚持五育并举,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才干、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坚持优质均衡,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推进教育内涵发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提升五育并举水平
3.完善德育机制。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引导中小学生听党话、跟党走。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强化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课堂育人主渠道,用好德育教材。开展德育微创新“4+1”活动,打造“红色网上游”和“越讲越响·师生说”理论宣讲品牌,推动“一校一品”德育特色。开展“五好学生”评比,深化文明校园创建。
4.提升学习能力。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开发创新潜能。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指导教师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因材施教,上好每一堂课。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积极探索整合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学科的跨学科学习活动。完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全面实施初中教育提质共同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初中崛起。
5.坚持健康第一。实施“阳光成长”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开齐开足体育课,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通报、考核机制,完善体育中考制度。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确保学校每年举办1次体质达标运动会和1次田径运动会,确保学生每天大课间活动不少于30分钟,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办好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学生掌握2项运动技能。深入实施儿童青少年“明眸亮睛”工程,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积极探索体育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的改进。
6. 培养审美情趣。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完善特色艺术社团和艺术展演机制,帮助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结合地方文化开设艺术特色课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鼓励将艺术特长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项目,培养高水平艺术特长后备人才。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7.加强劳动教育。出台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意见,广泛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小学不少于3-4天、初中不少于4-6天。积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把学生参加相应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农旅、军旅、文旅教育机制,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市级劳动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充分发挥实践教育基地和优秀历史文化遗存的育人作用。
三、办好家门口的学校
8.加快推进学校均衡发展。按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要求,以标准化办学为重点,编制实施《全市学校网点调整规划》、《市区学校网点布局专项规划》、《越城区学校网点布局规划》(2020-2035),进一步加快学校建设进程,稳妥撤并一批起始年级零招生或在校生1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逐年减少“大校额”学校,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继续支持农村学校小班化办学,按需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到2025年,所有区、县(市)均达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标准。
9.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施《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的行动计划》,加快组建名校集团化办学、名校领办新校、城乡结对协作等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完善捆绑考评机制,深化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到2021年实现农村学校全覆盖。
10.完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加快学校宽带增宽提速工程,推进校园骨干网万兆升级改造,全面实施校园无线覆盖,推动5G赋能智慧校园建设。推进初中学校创新实验室建设,加快学校录播教室配备进度。推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学生,保障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加强对信息化终端设备及应用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四、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1.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探索推行校长职级制。完善学校章程建设,使学校章程成为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健全集体领导、校务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家校联系、社会监督等学校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
12.大力鼓励学校特色办学。坚持全面育人、尊重个性、发展特长,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课程建设推动学校特色办学,建设一批特色学科课程基地。全面提供体育、艺术、科创、劳动等综合实践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特色社团活动。完善学校特色发展评价机制,有效改变“千校一面”现状。
13.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进一步完善统筹、分类、有序、合理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平台、同时间、同步骤招生。探索集团化学区、多校连片学区招生办法。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新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应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实施。完善高中学校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模式。从2021年起落实优质普通高中不少于招生计划60%的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
14.完善评价制度改革。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突出劳动实践、协作学习、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推行建立在客观记实、民主认定、划分等第基础上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开展数字化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加强学段间教育衔接,建立健全初中、高中相互关联的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开展区域初中教学质量调测,建立全市初中教育质量监测和发布机制。
五、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5. 推进品质课堂建设。落实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加强课程实施的日常监督。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注重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案例。推广柯桥区基础性学科分层走班试点工作经验,指导各地推进初中学生分层走班教学。
16.积极推进精准教学。开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的“精准教学、精准学习”试点。推动教师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开展学生作业评价、学情分析和学业诊断的探索。通过推广电子书包、建立校本资源库等形式实现教育教学的数字化管理。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不断提高教师的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推进义务教育应用移动学习终端。
六、加强教师队伍保障
17.优化中小学教师配备。盘活区域事业编制存量,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需要,中小学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教师编制核定工作,探索以班师比优化师资配置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办法。按规定配备心理健康、卫生保健教师,配齐配好体育、艺术、劳技、信息技术专职教师。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优化教师资格准入和管理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招聘入职、考核退出的管理机制。
18.放活用人自主权。加强教师配置的区域统筹,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的力度。总结推广教师录用权、岗位设置权、岗位聘用权、绩效考核权和职称评聘权“五权下放”经验,推动教师职称评、聘、用主体一致,教职工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形成“立破并举、放管结合、评聘衔接”的教师评价机制,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19.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逐步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标准,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落实学校分配自主权,并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七、加强组织领导
20.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借力社会基层治理全科网格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广“校内建网、校外借网、内外联网”师生安全网格化管理新机制,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1.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网信、自然资源、建设、财政、人社、民政、文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要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活动,杜绝一切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杜绝一切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
22.严格落实减负40条。贯彻执行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40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突出治理重点,推动从校内抓减负向校内校外协同联动抓减负转变,从教育系统单兵作战抓减负向学校与家庭联动、学校与社会联动、多部门联动抓减负转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校内校外并举、线下线上联动的减负工作新格局。加大对学校违规补课监管力度,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无序招生行为,将减负工作纳入教育工作业绩考核。
23.推进家庭社会联动育人。学校要有效利用外部支持、充分利用专业资源,发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区等组织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区合力育人格局。强化监护主体责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建设好“网上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理性确定孩子的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孩子学业和心理负担。
24.强化教育履职督导考核。将义务教育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25.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全社会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树立全面质量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过于功利化的教育观,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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