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教育局出新招!分校的春天来了?浅谈“集团化”的历史与前景
发布时间:2021-04-06  发布人:admin
集团化办学,在温州市可谓是个“热词”,诸多著名的公民办学校,都属于办学集团的一员。譬如温州市建设小学、温州市实验中学等学校。

而在去年话题度很高的七都新建中小学,与黄龙实验学校,也属于集团化办学的体现。而这些学校,在引来期待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非议:“集团化办学究是否只是挂个牌子?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集团化办学的好坏?”

就在前些日子,温州市教育局发话了!《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试行)》出台,意味着集团化办学有了评估标准。

今天,小编就借着这一评估指南,向家长们做一次温州集团化办学的小科普~

什么是集团化办学?

温州目前有哪些教育集团?

集团化办学在接下去两年的发展前景如何?

……

看下去你就明白啦!

《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试行)》

首先,让我们先看看这份新鲜出炉的评估指南——

指南提出,教育集团中牵头的优质校为核心校,受援受托的潜质校为成员校

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评估一年一次,终结性评估三年一次;

评估原则分为4项:导向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差异性原则;

评估内容分为6项:文化管理融合度、优质资源共享度、教师队伍成长度、教育质量提升度、师生社会满意度、教育特色发展度。

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科学评估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工作进展和成效,促进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高位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现制定本评估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质量导向,通过评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进程,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寻找发展中的问题,引导集团学校有效破除管理、师资、课程等制约校际融通的关键要素,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辐射度,促进集团学校形成合作共享常态,扩大合作共建效能,激发合作共进活力,全面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以评促建,利用评估引导集团化办学实现理念共生、资源共享、课程共建、质量共进,提升教育发展内涵。

(二)发展性原则。基于起点看进步,强调纵向比较,注重增量评价,突出成员校学生和教师等各项指标的提升,引导不同层次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三)综合性原则。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手段,实现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达标评价和等级评价相合。

(四)差异性原则。依据成员校和核心校之间的紧密程度,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两大类集团化办学形式,实施分类评价;在总体框架一致的前提下,部分指标设置体现不同类别要求。

三、评估内容与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集团化办学实际,确定集团化办学评估内容如下:

(一)文化管理融合度。文化管理融合是集团化办学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核心特征是共治、自治与开放,通过促进成员校共同参与管理,形成核心愿景,形成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良好态势。本指标重点评估集团化学校办学理念融合、制度政策保障、规划制定执行、党团工会联建和组织管理融合等内容。

(二)优质资源共享度。优质资源共享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其关键是促进人、财、物的良性流动,扩大优质资源的惠及面,回应学校师生对优质资源的需求。本指标重点评估集团化学校课程共建共享、师资力量共享、教研科研联动和设备设施共享等内容。

(三)教师队伍成长度。教师队伍成长是衡量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指标,是影响集团化办学成败的关键。本指标重点评估集团化学校干部队伍在价值领导、课程领导、引领成长、团队整合等方面的成效,以及教师在师德师风、专业发展、教学变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成长。

(四)教育质量提升度。教育质量提升是集团化办学的根本目的,是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核心要素。本指标重点评估集团化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学生素质提升和学生学业增值等内容。

(五)师生社会满意度。师生社会满意是集团化办学成效在民生属性上的体现,其本质是一种主观感受,是不同利益相关者对教育服务的综合感知与期望相比后形成的判断。本指标重点评估集团化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和所在社区对学校环境设施、教育教学、德育工作、后勤服务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满意度。

(六)教育特色发展度。教育特色发展是集团化学校内涵发展和品牌塑造的重要渠道,其逻辑是通过特色打造提炼优势、彰显个性,推动学校差异化发展。本指标重点评估集团化学校特色发展的独特性、课程化和持续性,以及集团办学化办学经验的总结、影响辐射等内容。

依据以上内容,制定《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六个,二级指标十九个、考察要点若干。

四、评估程序

对集团化办学的评估,可参照以下程序:

(一)评估准备。确定评估主体,参照评估指南,制订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评估方案。可结合区域实际,根据《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制定评估操作细则,给各指标赋予不同权重,开发评估工具,组织评估前培训等。

(二)评估实施。评估团队根据评估方案及计划,组织问卷调查、现场观察、座谈访谈等活动,充分收集信息,总结经验,分析不足。

(三)撰写报告。根据评估标准,分析评估信息,形成评估报告。

(四)反馈与改进。在规定时间内将评估结果与接受评估的教育集团进行沟通协商,对评估结果达成共识。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共商改进对策。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结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集团化办学的良好氛围。要分门别类梳理问题,做好问题改进的督促、指导和后续考核,促进集团化办学的内涵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二) 集团化办学评估实行集团核心校和成员校捆绑考核,捆绑奖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集团化办学评估结果作为当年度学校办学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集团化办学评估结果纳入当年度区域教育教学奖项的奖励范围,并把评估结果作为集团校干部任免、奖惩、职级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对集团化办学表现优异、成效显著的教育集团,授予市、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先进单位称号。

六、相关规定

(一)本指南供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考,根据区域实际予以细化,用于对成立一年以上的教育集团进行办学成效评估。教育集团中牵头的优质校为核心校,受援受托的潜质校为成员校。

(二)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评估一年一次,终结性评估三年一次。过程性评估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尽量与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估整合实施;终结性评估由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市教育局负责评估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三)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以单一法人的集团学校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校为主体,集团内部有多所独立法人成员校的则对成员校分别予以评估。实地评估原则上在成员校进行,若确有必要,可延伸到核心校。各成员校评估结果的平均成绩为该教育集团的最终成绩。对成员校超过3所以上的集团,可适当引入调节系数体现工作难度。

评估指标提出了6个1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以及若干条考察要点,以推进集团校总校与成员校之间更加均衡发展

什么是集团化办学?

温州集团化办学的历史由来已久,例如温州市建设小学,率先在2003年,携手南蝉桥小学(现大南校区)和小南路小学(现小南校区),以“老牌名校+新校+薄弱校”组合,走上集团化办学之路。

2018年,温州市制定出台了《温州市新组建城区十大教育集团实施方案》,利用“1+X+Y”的复合模式,而并非单一的组建模式,组建了城区十大教育集团。

问题又来了,什么是“1+X+Y”?

1:城区优质品牌学校

X:若干个(区域内)紧密结对学校

Y:与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联盟合作办学的学校,形成“名校教育集团”。

通俗点来说,这种模式下最大的影响就是能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骨干教师的流动、各学校优势的互补、各学科教研的共建、城区的每个孩子都将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温州有哪些教育集团?

小编根据教育局、学校的官方消息,及网络搜集的信息,简单统计了一下温州城区现有的教育集团。

*部分信息因时间较久,可能存在错误或遗漏,欢迎家长在评论区留言补充指正!

集团化办学的发展前景

2020年5月22日,温州市召开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视频会议,提出力争到2022年,实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2021年2月1日,市教育局在《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占比达85%,提升20个百分点;2021年,计划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比例达到90%以上。

而今,评估标准的出台,也意味着集团化办学之路,将越走越“平坦”。

根据小编的粗略统计,目前城区还有上陡门小学、马鞍池小学、鹿城区实验小学、三中、八中……等中小学,暂未参与到集团办学当中。

对于集团化办学,

你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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