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聚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里面的内容和中学生也息息相关!比如“体育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实行基于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等。
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一是免试。《意见》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免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是就近。《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民办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意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等对待,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对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做出规定,明确“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中考全省统一命题
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不断提高命题水平。
高中招生:结合综合素质评价
强调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体育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录取
坚持健康第一,十四学校体育固本行动。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健全国家监测制度。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开齐开足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科学安排体育课运动负荷,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一至二项运动技能。广泛开展校园普及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鼓励地方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高高质量体育服务。精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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